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机动车强制险“1800元保5.2万元”说法不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2:40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针对近期以来社会上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准费率为“1800元保5.2万元”的传闻,中国保监会26日明确表示,目前这项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及基准保费并未最终确定。

  上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并即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保监会8项事权,主要包括:核准经营资格;审批条款费率;核查经营情况;与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费率与违章挂钩的标准);监制保险标志;制定责任限额;配合财政部制定救助基金办法;违规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将涉及全国现有1.6亿多辆机动车。这一强制保险将执行怎样的费率水平,随着上述各项准备工作的推进顿时成为市场及媒体关注的焦点。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向记者表示,8项事权正在逐步推进和落实,7月1日前确保能逐一出台。董波说,“对于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及费率水平,保监会多次重点进行研究,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具体方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