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亿万富翁被杀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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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2:41 扬子晚报 | |||||||||
4月24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饶海军、刘云国、张光远、赵伟锋、刘小兵、曾昭明、丛森七名被告人故意杀死亿万富翁周锦新刑事附带民事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七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同时判处七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8万多元。林平(另案处理)与被害人周锦新就生意产生纠纷,林认为周破坏了自己的生意,于是林在2004年授意他的司机赵伟锋找人教训周锦新。赵伟锋纠集刘小兵、曾昭明、饶海军、刘云国、张光远、金保杰(另案处理)及吉林人丛森,组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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