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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身”监管农村卫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2:4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 (钟边记者黄先明)今年6月底前,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在农村中心镇派驻卫生执法监督站,川西北高原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大山区将根据需要,向乡镇卫生院派驻卫生执法监督人员。记者20日从省编办获悉,由此,农村卫生执法监督薄弱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的执法活动等具体执法监督工作。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核定编制内主要从同级卫生部门具备规定资格的人员中转任、考录。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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