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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力推行全民义务植树 不履行将被处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2:4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兰州4月27日消息(记者孟永辉、焦健)从5月1日起,甘肃省将推行《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每个适龄公民每年要完成3—5棵的植树任务或规定劳动量的其他绿化劳动。对不履行植树义务又不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人和单位,将处以罚款。

  甘肃省生态环境脆弱,多沙多山多干旱,少林少雨少水分,加上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全省的森林覆盖率不到10%,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因此绿化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任
务非常艰巨。据甘肃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魏立公介绍,单纯的依赖国家投资进行国土绿化对于甘肃的省情来说还远远不够,“如果把国家的投资和甘肃挖掘劳动力的潜能结合起来,那么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从5月1号起,甘肃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义务植树条例。甘肃行政区域内公民,男性18周岁到60周岁,女性18周岁到55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都要履行植树义务或完成规定劳动量的其他绿化劳动。义务植树所需苗木,由林权所有单位提供,各该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魏立公解释说,不能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公民,必须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缴纳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每人完成植树任务所需要的劳动工日确定。对于过期没有补植也不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将处以应缴费用一倍的罚款。“在收费和罚款当中,农民居民不收取绿化费,对城市下岗职工、低保户等等更不收取罚款,只是组织他们参加当地的义务植树劳动。”

  针对过去常见的“今年栽树明年忘”的情况,甘肃省这次还特别规定要加强对林木的管护工作。在栽成林木之后及时发放林权证,确认苗木栽植者的管护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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