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落实中央精神 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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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3:39 首都之窗 | |||||||||
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截至3月底,本市已有9.2万户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334万名职工因此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3月27日,恰逢《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三周年,本市的工伤保险工作也在这三年当中迈了三个台阶。 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石瑛介绍,自《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劳动部门加大宣传和政策落实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人性化的措施,使得企业的参保积
在基金支付方面,本市对特殊困难群体都给予照顾,对破产企业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公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都给予了充分的保障。避免因单位破产,职工因此无依无靠的局面发生,为首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稳定作用。以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必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达到伤残等级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达到的只能由单位和个人掏腰包;而现在扩大范围后,经劳动部门做了工伤认定后,不管是否达到伤残等级,哪怕只擦破了点皮,只要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医药费工伤保险基金都会支付。 石瑛还表示,2006年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抓紧落实中央的有关精神,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对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企业、矿山企业进行重点跟踪,解决他们最迫切的社会保障需求。在农民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准和支付等工作上,优先解决、即时办理。同时,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以此次《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实施以推进农民工参保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计划”,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