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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讲“荤段” 游客可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4:30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天津4月26日电(郑东红高建军)从天津市旅游质监所获悉,“五一”黄金周临近,游客维权监督已有“规矩”可查。根据国家旅游局日前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在旅途中讲“荤段子”、擅自更改线路、索要小费等27种行为均属违规,游客可向旅游部门投诉。

  该《办法》的内容主要为导游人员的资格认定、职责职权范围和违反规定后的处罚
办法。根据其中规定,一些常被游客忽视的导游行为“细节”,比如导游在讲解中吸烟、吃东西、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志等,其实都属违规行为。特别是针对当前旅游中导游人员口出“荤段子”日渐泛滥之势,《办法》规定,导游人员在提供讲解服务时,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掺杂庸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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