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讲“荤段” 游客可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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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4:30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天津4月26日电(郑东红高建军)从天津市旅游质监所获悉,“五一”黄金周临近,游客维权监督已有“规矩”可查。根据国家旅游局日前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在旅途中讲“荤段子”、擅自更改线路、索要小费等27种行为均属违规,游客可向旅游部门投诉。 该《办法》的内容主要为导游人员的资格认定、职责职权范围和违反规定后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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