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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推销引21张诉状递法院 推销电话凭啥我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7:08 国际在线

  

电话推销引21张诉状递法院推销电话凭啥我买单

  

电话推销引21张诉状递法院推销电话凭啥我买单

  

电话推销引21张诉状递法院推销电话凭啥我买单

  李嘉绘

  国际在线消息:恼人的推销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到手机上,推不走、甩不掉,冤的是由于手机都是双向收费,为此还不得不“被迫”为这些电话缴纳费用。就在大部分消费者还对企业这样的营销方式感到反感的时候,一位李先生拟好了21张诉状,欲将曾给他打电话推销汽车保险的业务员或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他话费损失,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昨天和今天上午,这位李先生两次到朝阳法院递交21份诉状,而其中三份诉状被法院立案庭留下待审查,目前李先生正等待法院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据悉,由于电话推销而引发的诉讼还属首次。

  消费者 为何我替推销电话交费?

  李先生告诉记者,近一段时间他的手机多次接到不同的人打来的推销汽车保险的电话,可是他的汽车已在去年出售了,并不需要保险服务。另外让他感到疑惑的是,这些业务员对车型、牌照号等情况都一清二楚。当记者询问如何能证明这些人曾向他推销保险时,李先生透露,他每接到这样的推销电话,就告诉对方自己在外面开会,然后让对方将想要说的内容用传真的形式发到他的单位,并署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对于那些传真件上加盖有保险公司公章的,他就将该公司列为被告;而那些没有公章的,由于无法确认该名工作人员是否确是其所述公司的职员,所以他就直接起诉个人。

  记者看到,在起诉状中李先生这样写道:“对方明知我的手机是双向收费,我只要接通电话就会产生话费。之前我与被告无任何生意来往,我没有义务为被告的广告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埋单,被告的故意推销行为侵犯了我的财产权,干扰了我的工作和生活。”因此,李先生恳请法院“消除电话公害”,而他在每份起诉书中要求的索赔额都只有几角钱。

  电话推销花样多消费者不堪其扰

  在之后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眼下电话推销的内容除了保险之外,还包括打折机票、产品销售等,采用的方式除了打电话外,更多的是以短信的形式。一位在外企工作的侯小姐告诉记者:最让人忍无可忍的是大半夜里手机短信响,强撑着从床上爬起来一看是推销产品的广告,当时真让人有一种想摔手机的冲动!而对于那些直接打来的电话,侯小姐表示,她通常说不上两句就会很气愤地挂断。

  另一位在银行工作的牛先生的经历更让人体会了电话推销的“花样”之多。牛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十一和今年春节之前他都曾接到类似的“骚扰”电话:手机接通后,一个外地口音的女子一上来先温柔地一句“喂,你在哪里啊?”立马让他陷入了迷茫,满脑子带着问号搜索记忆中的朋友;紧接着女子又说了些“一起出来坐坐吧”之类的话,他搜肠刮肚一番还是摸不着头脑,于是问了一句:“你是谁啊?”此时对方方回答:“你不认识我,我们公司现在有一批礼品,快过节了你要不要买一些送给客户或者员工啊?”牛先生这个气呀!之后他询问该女子如何得知自己电话,对方回答是一个朋友告诉她的,当他进一步追问是什么朋友时,对方却岔开话题,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说是哪家公司要销售礼品。牛先生表示,每每接到这种电话,他都会很反感,但又很无奈,甚至影响到自己的情绪,“真不知道自己的时间和话费应该向谁去讨要?”

  专家评说 三方面问题值得探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一位宋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话推销是正常的营销方式之一,就其作为一种推销手段来说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这种手段如何来规范操作,目前还没有法律条文对此进行约束。邱宝昌律师告诉记者,此前还没有出现过基于电话推销而引发的诉讼案件,目前来看这种推销的方式可能会涉及到三方面问题:一是因此而产生的话费是否构成财产权的侵犯;二是在获取个人信息时是否侵犯到公民的个人隐私权;三是这些电话是否足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法院如何来处理这个案件,值得关注。(记者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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