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吞8万受贿4744万 “河北第一贪”伏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17:3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昨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北省外经贸厅原副厅长李友灿在保定市清苑县看守所被注射执行死刑。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收受、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不仅被列为“河北第一贪”,而且创下了个人受贿额的“全国纪录”。他最多的一次竟达1640万元,最少的一次也达300万元,日均受贿近8万元。其受贿总值相当于河北省一个中等县一年的财政收入。(欣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