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有贿赂就会进入“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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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省将用半年的时间打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严格查处企业虚报成本抬高药价的行为。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下发的通知,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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