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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向百姓借钱修路10年不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0:31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黑龙江省兰肇公路收费口,立着一块醒目的标语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退休干部董占林指着这块标语牌气愤地说:“公路都建成10年了,可向全县人民借资筑路的钱一分也没还!”

  借钱也摊派

  兰肇公路属省级路。1995年至1996年进行大修改建二级白色路面,全长21.9公里,总投资2672万元。按照规划,黑龙江省投资1000万元,余下1672万元需地方自筹。然而兰西县财政没钱,县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借资修路”。

  董占林告诉记者:当时全县召开动员大会向社会各界借资,借资范围几乎囊括了全县所有常住人口。

  县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借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每人400元,副科级300元,股级200元,教师200元,农户130元,个体工商户100元,外来租住户由房东交纳100元。企事业单位干部按照标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当时在中国农业银行兰西县支行长江营业所工作的董占林,也在工资中被扣除了200元借资款。因为他的家在长江乡长江村,按照规定还要交纳130元。

  农民贷款完成份额

  当时正是春耕时节,农民刚刚购买种子、化肥等农资,手里钱紧,因此向农民“借资”成了一道难题。长江村四队队长李英海回忆说:“乡里当时召开动员大会,11村的100多名村、屯干部都参加了。在会上乡领导要求,无论采取什么办法,必须完成这项任务。”长江村村委会会计王宗党说,当时长江村有400多户人家,村干部挨家挨户收,也没收上来几户。最后实在没办法,村里以4分利息为农民贷款,交上了全村55100元的兰肇公路借资款,每户农民贷款130元。仅利息一项,长江村农民就支出2万多元。

  据统计,全县共向农民借资936万元,其中长江乡56.96万元,还不包括干部、教师在内。

  承诺三年偿还

  1996年兰肇公路如期建成。按照县里“三年偿还”的承诺,借资筑路款应在1999年5月一次性偿还,然而六七年过去了,县政府至今也没有还上一分钱,也没有何时还款的承诺。

  兰西县交通局殷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说,兰肇公路建好后,并没有当初上报的那么高的车流量,每年收费也就在100万元左右,除了人员开支、维护费用外,也就剩余10多万元,都还工程队的欠款了,当初的借款根本无力偿还。据殷副局长讲,他自己当年也交纳了200元借资款。

  兰西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又是黑龙江省十弱县,每年财政收入仅有5000多万元,然而每年财政开支却达1亿多元。县里的一位领导说,县里机关干部目前只能开工资的前四项,年底还要借钱发工资。“工资都保证不了,还哪来钱还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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