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长受贿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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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1:05 石狮日报 | |||||||||
原广州海珠区城管大队大队长刘克祥,在职期间受贿130余万,并为违规建筑开方便大门,26日被控受贿罪而受审。 现年54岁的刘克祥,1996年12月至2003年3月期间,他在担任广州市城管支队海珠大队大队长期间,多次收受开发商、承建商的贿赂并为他们的违规建房大开方便之门,多处违规建筑在刘克祥的“关照”下被保留。据统计,刘克祥先后收受8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
26日在法庭上,刘克祥辩称自己收受的数额要远远少于指控数额。至于到底收受了多少款项,刘克祥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而是请求法院核实相关证据,并以自己身患疾病为由请求减轻处罚。(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