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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身陷”售假再被罚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1:27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因市场内商户涉嫌销售侵权名牌商品,法院判处秀水市场和商户赔偿5大名牌10万元后,秀水市场又收到了来自朝阳工商分局的10万元罚单。

  对此,秀水市场表示不服处罚,并于昨天向市工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昨天,秀水市场向记者出示了朝阳工商分局4月20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
罚决定书称,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至4月期间,市场内存在公开销售“HERMES”、“GUCCI”、“LV”、“CHANEL”、“PRADA”箱包,违反了相关规定,已经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上述法律之规定,朝阳工商分局责令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朝阳工商分局商标科科长王平证实了这一消息并表示,作为市场主办方,市场内出现商户售假行为,市场理所当然地应当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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