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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房主庭上争夺遮光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1:39 京华时报

  新房主忍受黑暗旧房主领取补偿款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新房主温某每天要忍受对面高楼的遮挡,却得知旧房主秦某领取了10万元的遮光补偿款。前天,两人为争夺遮光补偿款将官司打上朝阳法院。

  新房主温某说,2005年10月21日,他从秦某手中购买了位于朝阳区芍药居北里的一
处房屋,入住后才知道旧房主秦某在卖房前,已从开发商处领取了10万元的遮光补偿款,以及180元的噪音扰民费。温某说,现在是他生活在黑暗的房间里却得不到补偿,于是将旧房主告上法院,要求秦某将遮光补偿款和噪音扰民费全给他。

  旧房主秦某不同意,他说自己反复与开发商协商才获取了遮光补偿费,而且其中还有私人关系的成分,“一般情况下仅补偿二三万元”。

  法院通过调查得知,去年6月,秦某与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签订了《补偿协议》,约定秦某不得就居室日照不符合冬至1小时,而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任何异议。同时,双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协议内容,如产权发生变更,秦某应将居室日照情况向新房主说明。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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