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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老太把仨女儿告上法庭》后续:母女庭上交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2:0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秦建军 张辉)本报4月25日报道了港城郑老太将三个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讨要赡养费的消息,昨天上午,海港区法院长城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因双方不断争吵,审理进行长达4个半小时,最后法院决定庭下调解。记者旁听了整个审理过程。

  按照法律程序,法庭首先进行了庭前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太大,两个小时的调解没有成功。上午11时,案件进入正式庭审阶段,原告郑老太称,她一辈子辛苦拉扯了7个子女
,丈夫去世12年,四女儿有精神病还残疾,但是被告三女儿、五女儿、七女儿有能力赡养。但自2000年以来女儿们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在她生病后也没有支付医药费。

  对此,郑老太要求三被告支付2000年至今的赡养费和治病花的医药费,并要求以后每个女儿每个月付给她100元赡养费、33元医药费,赡养费每年1月1日一次性交清。如果以后住院治疗,费用由6个子女分摊。

  三个被告女儿均表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对于母亲提出的赡养费额度,三女儿、七女儿明确表示不能接受,三被告均表示更不可能一次付清。三女儿称,今年4月21日,自己和丈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个孩子归女儿则称,2006年1月她的丈夫突然去世,留下幼子,她本人没有工作,也难以承担母亲提出的赡养费用,两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但是如果数额超出她们的承受能力,她们还是不能履行判决,五女儿和丈夫带来证人,称他们一直在对郑老太尽赡养义务,法院下判决他们会服从。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最后法庭认定,三被告为原告子女,应该依法尽赡养义务,应给付的数额将根据庭审及实际情况予以判决。原告的医药费票据凡署名为郑老太的,要依法给予确认,无名字的票据如何确认将在判决书中说明。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着重调解,鉴于三被告愿意尽义务,但在数额上存在分歧,法庭坚持对案件进行庭下调解,调解不成功才会下判决书。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怒目而视,互不相让,看来母女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女儿们掩面哭泣,双方不时气愤地站起来指责对方所言不实,火药味非常浓。

  负责审理此案的焦庭长介绍,今年接到的家庭纠纷案件数量大大高于往年,她说,家庭问题还需要成员多多沟通,才可以避免这样的纠纷,但来法院做权利义务的确认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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