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委会建议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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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2:02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2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逐一汇报了草案对逐步免收杂费、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和防止辍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问题的修改意见,建议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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