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扣拿红包 住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2: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天,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省卫生厅颁布全省卫生系统“十条禁令”。 全省卫生系统“十条禁令”具体内容为:严禁收受回扣;严禁索要、收受“红包”;严禁私自外出会诊;严禁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严禁开单提成;严禁公立医疗机构对外租赁承包;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
省卫生厅明确指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禁令,依法依纪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予以辞退或开除。医疗卫生机构违反上述禁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严重失察,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疏于监管,或发现违规行为未及时查处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冯立中 陈旭 丰贤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