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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桐就像老邻居砍了真可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2:52 现代快报

  昨天下午,市民陈先生打来电话,说一伙人正在砍位于白下区王府园小区旁边的两棵大树。“多好多大的树,一个人都抱不过来,怎么说砍就砍了呢?”

  王府园小区大树被砍居民惋惜

  记者随后赶到王府园小区。小区围墙边一棵直径约70厘米的泡桐已“身首异处”,
随着电锯的轰鸣声,另一棵直径约60厘米的大树应声倒下。为便于搬运,几名工作人员正用电锯把砍倒的大树锯开。眼看着好端端的大树被砍成了几段,围观群众都感到十分惋惜。

  “每年夏天我们都在树下乘凉聊天,现在把树砍了,多让人心疼啊!”住在旁边的王大妈告诉记者,这两棵树已经长了20年了,每天进出小区她都从树下经过,“就像老邻居一样”。

  市园林局砍树须办申请手续

  对于市民的意见,现场施工的万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出示了2002年签发的《南京市树木砍伐、迁移、重修申请表》。表上写明,由于旧城区改造开发,施工单位将会对相关树木进行移植。表格下方的区及市意见栏也签署了“同意移植”字样。他们解释,在雨季泡桐很容易倒,他们为了居民的安全才把树木砍掉。

  但这个解释让小区居民觉得不能理解。

  南京市园林局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泡桐树树根较浅,雨季台风多,容易被吹倒,可能伤及市民,已被列为淘汰树种。考虑到居民安全,只要相关单位申请砍伐泡桐,一般都予以批准。但如果只持有“移植”意见的申请表,却实行树木砍伐的做法是有待商榷的。

  工作人员还表示,城市中的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和大修剪。确需砍伐、移植和大修剪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或者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向树木所有者支付树木补偿费用。实习生陈皓快报记者黄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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