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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节后可尝更多台湾果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3:02 深圳商报

  

市民节后可尝更多台湾果菜

  市民节后可尝更多台湾果菜

  深圳检验检疫部门出台多项措施加快台湾水果蔬菜通关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深圳检验检疫局获悉,“五一”后深圳市民将可品尝到更多台湾水果,检验检疫部门出台多项措施加快台湾水果、蔬菜通关。

  据了解,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自2006年5月1日起,扩大台湾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准入种类。按照公告,届时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内地的水果种类从原来的18种增加到22种,具体包括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椰子、枇杷、梅、李、柿子、桃、柠檬、橙、火龙果、哈密瓜;允许产自台湾地区的11种蔬菜进入内地,具体种类为莴苣、丝瓜、清江菜、小白菜、苦瓜、芋头、甘蓝、花椰菜、胡萝卜、洋葱、山葵;允许来自台湾渔船自捕的水产品输往福建。

  据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台湾水果、蔬菜顺利进入内地市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精神,深圳检验检疫局出台了多项便捷通关措施,加快台湾水果、蔬菜通关。这些措施包括对台湾水果、蔬菜实行全天候无假日预约服务。在口岸设立专门的报检窗口,对来自台湾的水果、蔬菜实施提前五天申报的优惠措施。在口岸卸货场设专用查验台和专用车位,台湾水果、蔬菜入境卸货查验时,安排专人等候查验,以缩短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同时,对台湾水果、蔬菜实施快速查验,在现场查验中如发现疫情,立即在现场作检疫处理,处理合格后立即放行。须做安全卫生项目检验时,在口岸现场采用农残快速检测仪进行快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立即放行。此外,该局将加快检疫审批,通过电子审批的方式对台湾水果、蔬菜从快办理检疫审批,对台湾到内地参加展会、经深圳口岸入境的水果、蔬菜,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后深圳检验检疫局可直接办理检疫审批。

  左图:今年一季度,从深圳口岸进口的台湾水果共210多吨,货值30多万美元。深圳商报记者张小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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