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反思骷髅案 法律如何保护死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4: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3月27日,甘肃天祝县炭山岭镇大湾口发现121个头骨骷髅。3月31日,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刘迺发初步鉴定样本为人头骨,此案引起巨大关注。警方随后查证,系青海数名农民盗墓后,取出转卖,由一甘肃籍男子将其加工成头骨工艺品出售。记者约请刘迺发等3名专家从生物、伦理和法律角度对此案进行剖析。

  骷髅案背后:生者对死者的态度

  记者:甘肃骷髅案自被媒体报道以来,引起很大的关注,从你们各自的角度来看,它的特殊性何在?

  刘迺发(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3月31日警方请我初鉴,当天,头盖骨一到我手上,我当即断定这是人头骨,这是惊天大案,你想想啊,100多个人头骨,得盗100多个墓啊!这是活人对死人的态度。

  赵汀阳(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认为这种事情缺德大概是人们普遍的感觉。自古以来,一般人对死人和尸体都有一种神秘感和严肃态度,甚至是尊重,总之是郑重其事的态度。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公众那么关注骷髅案,根本上应该是一个对死者的态度问题。损害死者的坟墓、尸体,意味着高度破坏了人的尊严、伦理感情和人伦秩序,这一点非常重要。

  罪刑法定:伤天害理处罚很轻

  记者:甘肃警方4月12日最新公布的调查结果表明,121个骷髅头来自旧年无主坟墓,锯下的头盖骨制作工艺品以期获利。怎么看待这种行为?

  陈兴良: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公众认为不合情理,乃至伤天害理的事情,用法律的眼光来打量就是另外一回事,按照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按照现有中国《刑法》,一条可能适用此案的法条是第302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面分两个罪名,盗窃尸体罪和侮辱尸体罪。

  记者:人们可能会想,那么坏的事情,怎么最多只判三年?如何解释这个案件所带来的伦理和法律之间具有的那种张力?

  刘迺发:如果我是法官,我是说如果,我肯定会将这些人判成死罪,最轻也是个无期徒刑。你想想啊,那么大的数量,而且经过了对死者的两次恶意损害。

  赵汀阳:在古代,侵犯别人的尸体,比如挖别人祖坟,是非常严重的罪行。

  陈兴良:东莞曾发生过一起盗尸案,五名在墓园中盗卖尸骨者,数量跟甘肃骷髅案差不多,分别以盗窃尸体罪和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它的确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判轻了。

  法律空白:骷髅是否属尸体有争论

  记者:我国《刑法》302条规定的盗窃尸体罪和侮辱尸体罪,是否将社会文化因素纳入考虑?

  陈兴良:应该是考虑了的。302条放在刑法第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名下,也就是说,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的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具体而言,我想这伤害了死者家属、公序良俗及社会的伦理观念。1949年新中国成立直到1979年,在近30年间我国没有刑法,各种社会运动与政治运动的涤荡,慎终追远的丧事甚至被斥为封建余孽,体现在法律上就是对尸体保护一段相当长的空白。

  记者:但是,这个案件所涉及的是骷髅,这和《刑法》中“尸体”可以同样看待吗?

  陈兴良:确实,一个人死了,尚未腐朽,还有人的形状,符合常规意义上尸体一词的语义;尸骨和骨灰由于丧失了人形,将其理解为尸体违反该词的通常用法。

  保护死者:刑法条文需要细化

  记者:从甘肃骷髅案反观我国刑法相关条文,是否有细化立法的必要?

  陈兴良:甘肃骷髅案提醒我们反思。现代社会里,保护一个死去的人,是在保护我们活着的人,我们的道德感情、伦理观念和公序良俗不受伤害。立法确实有必要细化,可以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形式,把尸骨、骨灰、掘坟盗墓等行为,细致地纳入刑法范畴。

  2002年最高检政策研究室答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称骨灰不属于《刑法》第302条规定的尸体。那么,法律如何保护骨灰不受侵犯?这是在立法上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赵汀阳:更为根本的是,人类对包括尸体在内的一些“神秘的”东西的尊重是对必要界限的尊重,存在某些心理界限对于人类生活是重要的,如果什么界限都可以突破,就意味着可以放肆,可以肆无忌惮地做任何事情。 (新京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