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假饰品高价卖给本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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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4:45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26日讯 (记者郭卫艳)利用自己负责寄卖业务的便利,捏造假姓名、假身份证,填写了19张寄卖凭证,将单位的2.8万余元财物据为己有。昨日,记者从杏花岭区法院获悉,犯了职务侵占罪的安兴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44岁的安兴月是某典当行的工作人员,负责夜间收购寄卖物品工作。2004年10月,安兴月从开化寺小广场购买了10元的假饰品,随后用假姓名、假身份证,先后填写了19张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