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少报七八岁 夫要妻赔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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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4:56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两口子闹离婚,马可(化名)指责妻子范敏(化名)在恋爱时“装嫩”,隐瞒真实年龄,向妻索要分手费20万。昨日,在渝中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协议离婚。 二婚夫妇闹离婚
1998年,范敏在社交场合与马可相识。经过一番交往,都有过一次失败婚姻的两人在2000年结为夫妇。婚姻持续了5年多,双方因为一些生活琐事摩擦不断,范敏因此提出离婚并起诉到法院。 在陈述离婚理由时,夫妻二人纷纷指责对方的不是。范敏称,马可很大男子主义,在家什么事情都不做,前段时间马可还打电话来问饭应该怎么做。 29岁妻少报7岁年龄 马可立即反唇相讥,说范敏欺骗自己。他称,认识范敏时,范说她才29岁,由于范看上去很年轻,他就信了,后来结婚时才发现,实际上她少报了七八岁的年龄。范也没告诉他自己生过孩子。 马可承认,每次想起这些,他心里就不舒服。而且他非常想让妻子给自己生个小孩,范就是死活不愿意。 20万分手费是玩笑话 在数落了对方一番后,两人都愿意离婚。但马可提出,结婚前他们达成了协议,以后谁提出离婚,谁就要给对方20万元,范敏现在得履行承诺。范敏说那只是恋爱说的玩笑话,当不得真,法官也表示这种提法不太妥当。 后经法庭调解双方离婚,由于马可提出无房过渡,允许他在范敏的房子里继续居住两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