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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社会资金参股新设农村金融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5:24 浙江日报

  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27日召开的“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上表示,允许社会资金参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和参股新设农村金融机构,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

  吴晓灵认为,加大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除了财政投入外,更多要依靠农村金融。这就需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充分发挥好政策性金
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建立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另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唐双宁在座谈会上披露,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放农村的贷款总量去年末首次突破2万亿元,用于支持农业的贷款总量首次突破1万亿元,直接到户贷款占农业贷款比重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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