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乳山市一市民 展示1948年解放区的离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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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6:3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综合消息) 4月27日,山东省乳山市一市民展示了他收藏的1948年解放区里的离婚证书。该证书为当时文登县政府所颁发。 证书的内容为文登县侯家区夫妻某某与某某因感情不和,根据婚姻暂行条例十五条第七款准予离婚。证书长21厘米,宽8.5厘米,纸微黄,正书为油印字,姓名及落款为蓝色钢笔书,整个证书带原封套,共有4枚红印。
据了解,解放区的婚姻法自1945年开始实施,到建国前,按照婚姻法实行登记结婚的很多,但按照婚姻法离婚的却寥寥无几,尤其是离婚后的证书少有保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