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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面展开3起商业贿赂案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6:3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甄真 通讯员赵瑞福 王冰)从4月13日开始,全市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展开。截至目前,共接到商业贿赂举报27件,立案调查23件,已对调查属实的3起商业贿赂案件依法处理。据悉,为鼓励单位、个人投诉举报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被依法处理的案件包括:一是,济南某公司凭借与医院的特殊关系,从上海、西北
等四家公司购进36万元的医疗器械销售给某医院,并以宣传费、赞助费、会务费的形式收受上述4家公司1.6万元。济南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1.6万元,并处罚款1万元。二是,上海某公司济南分公司为销售水泵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给予济南某学院2000元现金,随后向该学院销售水泵一台,获利2262元。上海某公司济南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262元,并处罚款1万元。三是山东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为促进手机销售,向省内手机零售店的手机促销人员支付现金31790元,作为其销售该公司手机的“奖励”。山东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61103.46元,并处罚款4万元。

  为便于举报,现将济南市工商局所属各分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的举报电话公布如下:历下分局:88557395,市中分局:87033335,槐荫分局:82343355,天桥分局:85924165,历城分局:88112812,直属分局:82051209,高新分局:88871315,章丘分局:83314369,长清分局:87286315,平阴分局:87877052,济阳分局:84237169,商河分局:8488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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