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将能购买民国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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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7:17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20年来南京重点民国建筑消失了30处。”昨日,南京市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划局副局长叶斌不无遗憾地表示,过去的20年中,政府部门对南京的民国建筑保护虽然下了很大力气,但是由于是没有纳入法制轨道的“死保”,在各种压力之下保护显得过于被动,并且仍然有一部分重点民国建筑在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过程中消失了。 令人感到庆幸的是,《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目前已经通过市政府的审
据规划局初步的调查,民国建筑现存建筑1300多处,具体数目尚待核查。目前,经调查核实的重要民国建筑有248处、320余幢(不含成片民国街区内的建筑数量,如颐和路公馆区、梅园新村等)其中相当一批建筑已经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另外还有一批民国名人故居、外交馆舍正在申报市级文物。 “20年来我们一味强调保护,死拼硬抗不仅仅承受了巨大压力,而且保护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叶斌说,由于各处民国建筑的产权归属不一,给统一保护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叶斌表示,在即将实施的《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中,将允许产权明晰的民国建筑进行市场买卖,同时也欢迎社会资本进入民国建筑的保护经营市场。 作者:朱福林 刘颖/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