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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7:2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4月24日,记者在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暨“双先”表彰会上获悉,同一律师事务所等20个单位荣获“青海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海博律师事务所韩达明等47名同志被授予“青海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省各级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奋
工作,依法维护了全省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全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记者 赵仰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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