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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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7:22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4月24日,记者在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暨“双先”表彰会上获悉,同一律师事务所等20个单位荣获“青海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海博律师事务所韩达明等47名同志被授予“青海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省各级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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