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23件3家公司被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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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0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4月27日讯济南市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花结果了,截至目前,共接到商业贿赂举报27件,立案调查23件,其中3件已被查处。 这3起经调查属实的商业贿赂案件分别是: 济南某公司凭借与医院的特殊关系,从上海、西北等地4家公司购进360000元的医疗
上海某公司济南分公司为销售水泵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给予济南某学院2000元现金,随后向该学院销售水泵一台,获利2262元。该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济南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262元,并处罚款10000元。 山东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为促进手机销售,向省内手机零售店的手机促销人员支付现金31790元,作为其销售该公司手机的“奖励”。该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济南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61103.46元,并处罚款40000元。 为鼓励单位、个人投诉举报商业贿赂违法行为,济南市工商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为便于举报,现将济南市工商局所属各分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的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历下分局:88557395 市中分局:87033335 槐荫分局:82343355 天桥分局:85924165 历城分局:88112812 直属分局:82051209 高新分局:88871315 章丘分局:83314369 长清分局:87286315 平阴分局:87877052 济阳分局:84237169 商河分局:84889080 记 者 郝爱萍 通讯员 赵瑞福 王冰 实习生 娄 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