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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吃掉一千万只蟾蜍本市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专家呼吁市民自觉革除陋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25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赵维光实习生冯靖

  昨天,20多名市林业局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公安、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来到金山区新长岭大酒家,当场看到正在清洗中的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蟾蜍满满七大盆,已经烧熟的有两大锅,市野生动物保护总站老执法队员杜德昌估算,大概有250斤左右。

  另一路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则在枫泾古镇当场抓获一家正在活杀蟾蜍的店家,收缴鲜活中华蟾蜍60只。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总站站长、高级工程师裴恩乐称:“今天总共查获的野生动物数量达2500只左右,同以往执法检查相比查获量只算一般。”

  看到执法人员将违法野味搬上汽车时,酒家里的服务员却说,这里每家饭店都在卖“熏拉丝”(即烧熟的中华蟾蜍)。有位食客还对记者说,这没什么稀罕,其他地方还有吃鳄鱼、熊掌、百年野龟、野鸡和蛇呢。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负责人做了陈述笔录,并拍照取证。裴恩乐告诉记者,现在对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可处予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的罚款。但违法经营者的成本太低,而执法成本相对较高,不利于遏制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势头。

  参与执法的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警官彭鑫元透露,保护野生动物的执法行动经常会遇到暴力抗法,阻挠和殴打执法人员事件时有发生。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了解乱吃这些野生动物很不卫生,极易生病,要养成不食野生动物的习惯。

  中华蟾蜍

  中华蟾蜍为两栖纲蟾蜍科动物,俗称“癞蛤蟆”,是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在保护农作物、维持生态平衡上有着重要的生态价值。

  期待法规规范食客行为

  ■文/本报记者赵维光实习生冯靖

  昨天,本市林业系统和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对有吃蟾蜍风俗的金山区进行了集中打击,一路上记者看到,许多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餐厅、饭店、酒店、宾馆等餐饮场所牌匾或菜单中使用“野味”字样的情景十分普遍。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总站站长、高级工程师裴恩乐介绍说,这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本市野生动物市场十分红火。

  现状:商家竞售野味

  近年来,野生动物特有的美味吸引了众多人品尝。特别是青浦、金山等地,“熏拉丝”被当作地方上一种特色旅游产品向外推销。据不久前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到练塘镇进行暗访所知,短短50多米的车站路两侧,竟然有近10家商店竞相出售“熏拉丝”。据调查,蟾蜍销售旺季,金山、青浦一带每天销售量高达2-3吨。据保守估计,在两地年销售量就接近300-500吨,全市一年将吃掉一千万只蟾蜍。

  执法:严打助推合法经营

  上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近几年也没有放松管理和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力度,几乎每隔十天半月就要对销售蛇、青蛙、蟾蜍的饭店、酒家进行上门执法查处,特别对市内有名的烹调野生动物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打击。

  经过严格的查处,目前许多饭店酒家几乎不敢再非法销售野生动物了,逐步从不自觉到自觉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据悉,许多饭店、酒家均在通过正常渠道申请办理相关的养殖和圈养野生动物许可证,合法经营“野味”。

  专家:野味有害应少吃

  据国家林业局不久前在上海、北京等21个大中城市进行的一次调查表明,有近一半人坦言吃过野生动物。在南方等省吃野生动物的行为尤为盛行。作为中国几大菜系之一的粤菜,就有不少名菜是用野生动物作原料的。“非典”时期,由于怀疑SARS病毒可能源自动物,人们自觉停止饮食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但近来又死灰复燃。

  据中国健康专家和动物保护人士警告说,野生动物与人类共患性的疾病有100多种,食用野生动物不仅达不到滋补效果,反而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陈润生分析说,比如蛇的体内生存着数以千计的寄生虫,如在烹饪时没有被杀死,可能危及食客的生命。

  裴恩乐发出呼吁:市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彻底革除嗜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我国现行的法律只对猎杀、走私、贩卖、运输和收购野生动物进行惩罚,政府应对现有的保护野生动物法规进行修改,增加惩罚食客的条文。如市场不摧毁,侵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就不可能根除。

  从金山区新长岭大酒店内查获的整整5大袋中华蟾蜍。

  在新长岭大酒店的厨房间内,执法人员正在将查获的中华蟾蜍搬走。

  均本报记者金昊摄

一年吃掉一千万只蟾蜍本市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一年吃掉一千万只蟾蜍本市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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