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苏省委组织部原部长徐国健之妻受贿被判8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35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厦门4月27日电江苏省委组织部原部长徐国健妻子沈秀如因犯受贿罪和转移赃物罪,日前被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罚金1万元。

  2006年1月,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因受贿640万余元被判处死缓。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间,沈秀如明知徐国健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华良集团总
经理张忠良销售煤炭提供了帮助,仍收受张忠良先后6次共存入109万元人民币的股票账户。2004年4月,沈秀如根据徐国健建议,从家中整理出人民币300550元等财物,交给朋友陆素华保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