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园区建单层厂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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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8:5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为了促进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国土局昨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举措。按照规定,准入工业园区的项目除特殊行业外,不得在园区建造单层厂房,原有的单层厂房要逐步退出。 为规范园区工业项目用地,国土资源部门将严把工业用地审批关,鼓励低耗、污染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项目用地,实行工业项目用地与投资额挂钩。投资额度低于12
国土部门将积极探索旧城区改造和新区开发集约节约用地的新路子,推介“人车分流”模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对老城区工业项目用地要采取规划先行、土地供应先行的原则,尽快按照规划要求启动其他用途的用地开发,长沙市五城区二环线范围内的工业用地项目原则上在三年内全部实行外迁或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