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五五”普法要坚持学用结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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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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