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苏省委原组织部长徐国健妻子被判八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厦门4月27日电(记者胡苏) 记者从厦门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江苏省委组织部原部长徐国健妻子沈秀如因犯受贿罪和转移赃物罪,日前被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罚金1万元。

  沈秀如原为南京市粮食局工会主席。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间,她明知丈夫徐国健(2006年1月因受贿640万余元被判处死缓)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华良集团总
经理张忠良销售煤炭提供了帮助,仍收受张忠良先后6次共存入109万元人民币的股票账户,并将张忠良大部分注资之事告诉徐国健。2000年9月,沈秀如开始使用张忠良所送的资金进行炒股,造成亏损人民币24.8万元。

  2004年4月,沈秀如根据徐国健提出的将家中部分受贿赃款进行转移的建议,从家中整理出人民币30余万元等财物,交给朋友陆素华保管。案发后,上述赃款已被追缴并在徐国健受贿案中依生效判决上缴国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