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发出通告 停止销售10种不合格乳饮料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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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36 河北日报 | |||||||||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张淑会)今天,省卫生厅发出通告,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检查,责令食品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草莓乳饮料等10种抽检不合格产品,并公告收回已售出的产品。对不按要求收回和仍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近日,省卫生厅根据《2006年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上销售的29种乳饮料进行了抽检,检测项目为蛋白质和苯甲酸、山
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结合今年食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卫生厅举报。省卫生厅举报电话:0311-859897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