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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发出通告 停止销售10种不合格乳饮料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36 河北日报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张淑会)今天,省卫生厅发出通告,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检查,责令食品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草莓乳饮料等10种抽检不合格产品,并公告收回已售出的产品。对不按要求收回和仍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近日,省卫生厅根据《2006年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上销售的29种乳饮料进行了抽检,检测项目为蛋白质和苯甲酸、山
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等。检验结果合格19种,抽检合格率为65.5%。现将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予以公布(附后)。省卫生厅已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结合今年食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卫生厅举报。省卫生厅举报电话:0311-8598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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