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过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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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52 沈阳今报 | |||||||||
■背景事件 教育部25日下发了《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五一”黄金周期间,要切实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五一”黄金周就快到了,一些商家又开始到校园找学生为自己的庆典、演出活动助阵,此举无非是想找一拨“临时童工”风雨无阻地装点节庆的场面。于是,会唱歌的,会吹号的……通通成了商家的“猎物”。 中小学生参加商业演出往往是迫于学校的指令,孩子虽然与商家之间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出力流汗支付了体力和智力劳动,与商家显然存在着变相的临时劳动关系,这种恶劣的“雇佣关系”牺牲了未成年人的自由和健康,侵害了他们的休息权,却往往还打着“社会实践”的幌子。 一位作家曾撰文说:“大自然不需要早熟的果子。”是的,孩子的自然成长是他们一辈子最大的快乐。肆意贩卖孩子的纯真和才艺有百害而无一利。那些在人来车往中冻得瑟瑟发抖的孩子,那些因赶场走秀而倦容满面的孩子,那些操演着大人指定的言语动作装成熟扮小丑逗大人乐的孩子……把他们看动画片、逛动物园、玩游戏等私人时间无偿贡献给了有偿商业。 在这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台下看客应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候台时用沾满油彩的手抓盒饭的是你的孩子,你还会看得津津有味吗? 商家和一些学校的默契,说到底也是一种教育权的寻租,是比乱收费更恶劣的腐败行为。好在教育部已经有了禁令,但其执行情况还有待观望。 但愿今年的“五一”黄金周,那些多才多艺的孩子可以想睡就睡、想玩就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