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残疾人三轮摩托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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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53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高薇)今年沈阳《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继新增城镇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失地变更人员三类人群后,又将对主动上交残疾人三轮摩托的车主发放。这是记者4月27日从沈阳市就业服务局了解到的。 据沈阳市就业服务局的有关人士介绍,为了配合沈阳开展取缔残疾人机动三轮摩托车营运的要求,解决残疾人三轮摩托车主的再就业问题,今后沈阳将对主动上交残疾人三轮
据悉,残疾人三轮摩托车主《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权限、发放程序、使用管理和违规处罚等其他事宜,与其他人群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都是相同的。只是劳动部门在对残疾人三轮摩托车主核发《再就业优惠证》时,会在封三“再就业”字样的上方加盖“残疾人三轮车主”印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