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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未批就擅自建设投产 山东21个违法项目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57 中国环境报

  (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本报讯 山东省政府加大对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日前由省发改委、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9个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查出的21个违法建设项目给予严厉处罚并在全省通报批评,要求所有违法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批准前不得恢复建设、生产或试运行,其
他相关案件和违法责任人正在处理中。

  此次检查发现,有13个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这些项目涵盖公路建设、建材、电力、化工、食品等领域,总投资达十多亿元。如枣庄市交通局枣(庄)曹(县)一级公路项目,拟建公路全长33.5千米,投资7000万元,2004年5月擅自开工建设;东营市海威化工有限公司AE活性脂项目,计划投资1200万元,2005年11月擅自开工建设;中外炉铝业(山东)有限公司亲水铝箔项目,计划投资8000万元,2004年3月擅自开工建设;山东兰电电机有限公司特种电机生产项目,计划投资8000万元,2004年7月擅自开工建设;泰安市富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智能型高压开关柜制造项目,计划投资2500万元,2004年10月擅自开工建设;滨州清河富氏食品有限公司日宰杀8万只鸡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已完成投资800万元,2005年4月擅自开工建设;淄博俱进化工有限公司表面活性剂生产项目,计划投资7500万元,2005年4月擅自开工建设;淄博临淄有机化工公司糖醛生产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2005年4月擅自开工建设;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擅自变更两条日产2500吨水泥熟料项目,2006年1月建成,等等。针对上述企业违法事实,山东省环保局已下达了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上述企业立即停止建设,限期到省环保局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前,不得恢复建设或进行试生产。

  山东省在检查中还发现8个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淄博南金兆集团年产80万吨焦化项目,建设SCD43-98焦炉4座,投资2.2亿元,于2002年12月投入使用;山东鑫泰橡胶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农用轮胎扩建项目,投资1600万元,2005年3月投入生产;东营市瀚博化工有限公司1500t/a间甲基苯酚项目,投资300万元,2005年8月投入生产;泰安古河机械有限公司随车起重机项目,投资5000万元,2005年5月投入生产;泰安恒越针织有限公司针织加工项目,投资3000万元,2005年9月投产;日照新奥燃气有限公司LNG储备站及管网工程,投资4700万元,目前已投产;渤海针织厂针织内衣童装加工项目,年加工5万件,完成投资104万元,2005年2月投入生产;山东邹平三星集团有限公司热力项目,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发电装置,2006年1月投入运行。针对上述企业的违法事实,山东省环保局已责令上述企业于2006年4月28日前到省环保局补办手续,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山东省环保局要求各有关市环保局将对上述违法项目的督查,作为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具体行动,尽快扭转重审批轻监管、未审批就开工、不审批也建设的局面,对于违法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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