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高压线必须通上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9:57 中国环境报

  ◆陈廷榔

  山东省20多个项目没有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开工建设,有的已经进行生产。从各地对建设项目的检查结果来看,这种情况在全国并不少见。作为控制新增污染的最重要的法律,被寄予厚望的环评法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毫无例外地陷入了有法不依的境地。究其原因,既有整个社会缺乏自觉守法的大环境,也有法律本身威慑力有限,再就是地方保护
主义。但是,最根本的原因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按照环评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设单位可以进行5万元到2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于小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大数目;对于投资几千万元以至几亿元的大企业来说,这些罚款只不过是毛毛雨。其次,可以给予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以行政处分,但是,这实际上只对国有企业有效,其他所有制企业不足畏惧。在国有企业越来越少,私营、民营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情况下,环评法所规定的行政责任追究,对于非国有企业没有多少威慑力。再者,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最具杀伤力的一招就是责令其停产,但是,除非万不得已,地方政府不会轻易采纳环保部门的建议,当违法企业是地方经济台柱子的时候尤其如此。

  怎么提高违法成本,高到何种程度才能使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呢?这恐怕要从立法源头抓起,且以强大的执法力量作保障。以往我们在制定环保法律的时候,更多的是从政治导向、经济增长、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确定违法企业应该承担何种程度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多少,是从企业的承受程度来确定的,而不是以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和环境损失来确定的,罚款是象征性的,赔偿是抚慰性的。这种立法、执法的思路实质上仍是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先发展经济后保护环境的,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环境保护的发展形势。

  在六次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提出,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这里把法律摆在第一位,以使环境保护进入法治轨道。要做到这一点,就是要转变思路,切实把环保法从“软法”变为“硬法”。环保法律要真正成为执法者手中的利剑,一是要准,就是对违法者的惩罚要能击中要害;二是要狠,就是处罚的力度要让违法者感到心痛肉痛。追求效率和经济利益永远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环保法律就是要以严厉的惩罚触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之本,阻止企业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来过分追求效率和经济利益。在国外,高额赔偿的案例屡见报端,正是因为处罚相当严厉,才使企业不敢挑战法律的权威,企业投资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相关法律,因为那是真正的高压线。

  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威慑力,法律就是纸老虎;如果没有强大的执行力,法律就是不通电的高压线。如果违法企业连痛感都没有,那么就不可能产生痛定思痛的警醒。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