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新的《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0:09 无锡日报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已近一年时间。昨天,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金志标就《条例》施行以来的有关情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施行以来的总体情况。

  答:《条例》施行近一年来,情况良好。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了责任意识,各项工作制度更加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力地促进了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群众信访态势平稳。信访工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问:《条例》施行后,有哪些具体的成效?

  答:总的来看,《条例》施行以来,全市的信访形势发生了积极的变化,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各地区各部门把畅通信访渠道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目标之一,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条例》的规定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了群众信访问题能够及时反映,使信访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更好的尊重和保护。同时,还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拓宽信访渠道的新办法。二是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通过广泛宣传《条例》,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明显增强,大多数信访人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信访,信访行为进一步规范,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明显减少。三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强化有权处理问题的责任单位的责任,促使群众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比如,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开门大接访”活动,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市信访局调整完善10多项工作制度,编印成《无锡市信访工作制度汇编》,形成了与《条例》相适应的办信、接访和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加大对信访问题的交办、督办力度,有力地促进了信访突出问题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

  问:贯彻《条例》一年来,我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一是扎实地搞好《条例》的宣传。

  市信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信访条例〉学习宣传的通知》,将《信访条例》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广泛宣传。二是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党政领导干部、信访专兼职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据统计,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举办《条例》培训班88期,培训各级各类干部近3万人次。三是积极建立和完善与《条例》规定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普遍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领导接待群众制度、下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矛盾排查制度、信访终结制度等。有的地方还制定完善了信访工作绩效考评制度、信访督查督办制度、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会办制度等。

  问:下一步要做哪些主要工作?

  答:《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条例》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当前,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努力化解矛盾。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全面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依政策办事,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属地和部门。二是继续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教育各级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避免因决策不当而产生新的信访问题。对不依法行政或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信访问题的要追究责任。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继续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规范下来,用制度促规范,用规范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四是继续加大工作指导的力度,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抓好政策、法规的落实,绝不允许推诿塞责,久拖不决;要加强预期分析,防范新的问题产生;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推动“畅通、有序、务实、高效”信访工作新秩序的形成,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构建和谐宜人新无锡进程中的作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