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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锡就医台胞“一站式”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0:49 江南晚报

  本报讯在锡就医的台胞一律享受国民同等待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违规收费和加价收费,不得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近日,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做好在锡台胞的就医工作。

  据介绍,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台胞就医领导小组和管理组织及专门科室,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建立专门方便台胞就医的流程,台胞就医要指定专门的导医导诊人员负责接待、陪同,提供方便台胞就诊的门诊、住院、出院全过程“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在按规定保存医疗文书的同时,要据实提供一份符合台湾同胞回台湾核退费用要求的医疗文书。

  另据悉,卫生行政部门将继续鼓励台湾医疗机构与大陆合资合作兴办医院,经批准台湾投资者最高股权可占70%,合作期限暂定20年,合作期满可申请延长。台湾同胞可在大陆申请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并经批准在大陆进行执业活动。

  (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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