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珠城管原大队长刘克祥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1:2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新华网广州4月27日电昨天,年过五旬的刘克祥几乎是一路低着头走上广州中院审判法庭的,脸上丝毫没有了昔日的光彩。他被指控曾在海珠区城管大队大队长的位置上,收了好处后对违章建筑大开绿灯,受贿额达百余万元。女儿结婚有人送礼两万元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54岁的刘克祥是天津人,文化水平高中。据悉,1999年,行贿人黄某与刘克祥相识,逢年过节,黄都会主动送上红包,而黄在海珠区的三处违章建筑也因经常“联络感情”而得以保全;一家投资公司未经报建就在凤和村占道私建厂房,按照规定理应拆除,可是,公
司负责人经人介绍找到刘克祥求情,希望城管部门能“高抬贵手”。在收了20万元好处费后,刘克祥对此睁只眼闭只眼,只是对该公司在规划红线外的违规建筑予以了拆除,规划红线内的违规建筑则不加过问。由于经常“与人为善”,刘克祥在女儿出嫁时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为了自己的违规建筑免受查处,行贿人郭某更是在刘家小姐的婚礼上送上人民币2万元。据指控,1996年12月至2003年6月,刘克祥在担任广州市城管支队海珠大队大队长期间,先后多次在不同地点非法收受黄某某等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8.8万元,港币18万元,美元5000元。辩解“没帮过任何人的忙”在昨天的庭审中,刘克祥对指控的八宗事实大部分给予了否认。“我没帮过任何人的忙”,刘克祥信誓旦旦地告诉法官。然而,当公诉人问及为何有人给他送钱时,他立时低下头去,无言以对。直到庭审最后,刘克祥依然坚称实际情形与起诉书上有出入,并以身患疾病为由请求减轻处罚。他希望法官能对情况进一步审核,“如果结果还是这样,我无话可说,认罪服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