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亿元“睡觉” 市民呼吁放开公积金租房 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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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1:40 青岛新闻网 | |||||||||
“我每月公积金有300多元钱,但以现在的收入,5年内甭想买房,只能租房。但在租房时,公积金一点儿忙都帮不上!”25岁的孙林拿着自己的工资单向记者抱怨。 采访中,记者听到不少类似的抱怨:在无力买房只能租房的情况下,虽然缴纳了公积金,但因为有关部门没放开公积金租房业务,只能眼看着公积金躺在账户里“睡大觉”。
据了解,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6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中,就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这一条,但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城市并未开放此项业务。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我省公积金租房业务基本没展开,个别开办此项业务的城市设定的“门槛”也是一个比一个高,如菏泽规定这一比例是20%,威海是30%,济宁则仅限于房租占家庭收入15%以上的特困家庭。 一边是大批的工薪族在租房时望“公积金”兴叹,一边却是闲置沉淀的公积金“雪球”越滚越大——2005年,山东住房公积金余额高达384.7亿元,全国则超过了2000亿元。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指出,目前的公积金制度实际上只留下了‘贷款买房’一条路,不买房的只能等退休时再领取。这就逼得部分人不得不贷款买房做“房奴”,这样无疑人为地扩大了房地产的刚性需求。这位学者指出,我们应借鉴广州的做法,取消限制,让租房自住的能申请提取公积金,这样既能缓解租房者的支付压力,又能盘活闲置房源,减少住宅的刚性需求,抑制楼市虚火上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