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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点10分钟赔偿1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2:40 新闻晚报
□记者 王建慧

  晚报讯 公交首末班车做到准点发车,如发生误点在10分钟以上,并对乘客造成一定后果的线路,将赔偿投诉者15元车费。这是今天市交通局召开的“2006年上海公交行业行风建设大会”上,本市43家公交企业向社会公开服务的承诺。

  市交通局同时公布,在上海公交行业将率先建立对公交线路经营权进行考核的社会评价体系。公交行业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主要内容还有:装有空调实施的车辆,按规定开启空
调设施或换气设备(天热营运时,车厢温度≤30℃;天冷营运时,车厢温度≥12℃);遇车辆抛锚,做到安排好乘客免费换乘同线路同方向的车,后车必须停车带客;车辆座位扶手设施完好,做到标志齐全;公交司售值勤人员车厢内不吸烟,行驶途中不打手机。公交行业监督电话:9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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