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红旗渠”由河南永久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3:09 扬子晚报

  本报讯在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里,由郭沫若先生的长女郭庶英作为家属代表授权,河南红旗渠品牌文化有限公司取得了郭沫若先生“红旗渠”手迹的永久合法使用权。

  34年前,我国著名学者郭沫若先生应邀为河南省林县(现林州)震惊世界的人造天河工程题名“红旗渠”。后被当地一家企业引用至今,但一直是无偿使用。如今,“红旗渠
”已发展成为当地一个涉及多项产业的知名品牌,并在全国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出于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与成果,“红旗渠”自觉与郭沫若先生的后人联系并商谈,通过有偿转让,取得了郭沫若先生“红旗渠”手迹的永久合法使用权。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意识的不断提高,“红旗渠”这一举动将对今后名人创作的书法作品和手迹被他人合法使用到商业领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据河南红旗渠品牌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志正介绍,随着“红旗渠”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取得“红旗渠”手迹的合法使用权后将继续支持“郭沫若纪念馆”的建设及研究,让更多的人了解“红旗渠”的产品及精神。来自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领导高度评价了“红旗渠”的这一举动。(梅建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