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渠”由河南永久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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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3:0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在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里,由郭沫若先生的长女郭庶英作为家属代表授权,河南红旗渠品牌文化有限公司取得了郭沫若先生“红旗渠”手迹的永久合法使用权。 34年前,我国著名学者郭沫若先生应邀为河南省林县(现林州)震惊世界的人造天河工程题名“红旗渠”。后被当地一家企业引用至今,但一直是无偿使用。如今,“红旗渠
据河南红旗渠品牌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志正介绍,随着“红旗渠”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取得“红旗渠”手迹的合法使用权后将继续支持“郭沫若纪念馆”的建设及研究,让更多的人了解“红旗渠”的产品及精神。来自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领导高度评价了“红旗渠”的这一举动。(梅建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