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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越揭越多 陈水扁一家的丑闻还有多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3:27 中国台湾网

  有关“第一家庭”的陋闻,多到民众应接不睱,眼花缭乱。扁嫂吴淑珍等人的活动能力强,牵扯的事情非常广,一连几个月这种新闻都把大家弄的疲惫了,没料到“第一夫人”又上了头条。

  “监察院”公布最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第一夫人”吴淑珍名下的上市柜股票,虽然信托给华南银行,与上次申报内容比较,又多了价值四千万元的富邦基金,扁嫂名
下持股的总市值达七千三百万元。

  申报公职人员财产的原意,是监督公职人员的操守和清白,防止身处高位、假公济私,利用特有的信息与职权牟利。此事相当敏感,因为华南银董事长林明成,正牵涉到“总统府”私相授受华南金控董事长案。“总统府”在消息传出之后立即发表声明,指吴淑珍委托财产给华南银行之后,即未再购入股票。也无所谓代为操盘事宜,她委托华南银行处理,与林明成个人并无关联,希望外界勿过度引申。

  O四年吴淑珍因以钜资进出股票市场,被人揭发有漏税的行为,陈水扁在电视上公开宣布:“我和家人不再碰股市。”

  言犹在耳,扁嫂名下的股票又买了四千多万,但是“总统府”的声明却说吴淑珍的财产委托给华南银行之后,即未再购入股票,到底该相信谁的说辞呢?

  “监察院”公布的财产申报资料应当不是假造或不实的文件,“总统府”却坚持相反的说法,那么扁嫂名下的四百万股富邦基金从何而来?是华南银行自行买股票?一股赚得三千多万元,坊间人人称扁嫂不愧为“股神”。

  诚然,依照“总统府”的说法硬抝硬掰也勉强说的通。既然名下的财产交付给华南银行代为管理,他们所做的任何投资交易就不是“第一夫人”的责任了,碰巧投资得宜赚上一笔,大家何必那么大惊小怪?但是阿扁竞选连任时亲自在电视上宣示的话:我和家人不再碰股市等,究竟还算不算一项承诺呢?受信托的华南银行难道没有听过阿扁的话吗?可能吴淑珍根本没把陈水扁在选前做的承诺当成一回事,反正都是选举语言,认真不得。扁嫂得到信息认为富邦基金很好赚,示意华南银行进场小小买进,如此而已。

  “监察院”的申报资料也显示,扁夫妇在O四年五月份首次把财产交付信托,其中房地不动产委托给华夏法律事务所林志豪代管,房地产共八笔,并无变动,但是他们继续买进大额基金。

  大家很关切,扁嫂买富邦基金,陈水扁不知情吗?如果知情,情况更严重,包括陈水扁本人也违背了不碰股市的承诺!这也不希奇,连“四不一没有”的公家政策,当着国际媒体一再表态会坚守不弃,还不是来个“废统”宣言,以前说的一概不算。

  又有人揭发,“第一家庭”不动产信托律师林志豪本是陈水扁过去执业的华夏律师事务所接班人。把财产信托交付给当年事务所的同事、小老弟、关系深厚的接班人,完全不避嫌,这样做,很率性。林志豪又是SOGO百货公司弊案当事人李恒隆的律师,李恒隆选择他的原因是因为林律师和“第一家庭”关系密切。都凑到一块了。

  这些信息陆续地被公诸于世,虽然还没找到“第一家庭”违法犯纪的真凭实据,但是从这里已看出来他们罔顾诚信、制造假相、愚弄民众。阿扁在选前信誓旦旦,当选之后“第一家庭”照常我行我素,游走在法律边缘。

  泛绿“立委”也看不下去了,炮轰扁嫂搞“假信托”,当初阿扁的话是在骗选票。银行局长曾国烈解释,“第一家庭”采取了“单独管理运用金钱信托”,保留委托人的决定权,委托人仍可依照自己的意向,指示金钱运用的进出和投资方式。曾局长强调,采用这种信托模式并不违法。保证吴淑珍的行为未触犯法律,但他间接证明了吴曾指示华南银行进场买股票。“总统府”的声明不实。

  “第一家庭”早就不在乎自身的诚信问题了,赚钱最重要。随便大家怎么想,反正江山已坐稳,阿扁今后再也不必竞选,你待怎地?选票退回吗?

  人一旦不要脸了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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