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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父竟让未成年女儿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4:17 扬子晚报

  张达和姘居女友宋敏为挣钱,竟让未满14周岁女儿去卖淫。昨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将嫌犯张达、宋敏批捕。

  小丽1991年出生,1996年父母离婚,她判给父亲张达抚养。去年三四月份,小丽还未成年,一日,宋敏和张达商量让孩子去卖淫,张达听后没做任何反对而且还说:“我不管,爱咋地就咋地。”去年8月,宋敏给小丽介绍了一位嫖客,并以处女为卖点,要价3000元。
涉世不深的小丽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在父亲的租房内和嫖客发生关系,钱由宋敏收下。宋敏为了让小丽挣更多钱,在张达默许的情况下,2005年10月竟将小丽介绍到南关区某洗浴中心做按摩小姐,并逼迫小丽给母亲打电话称自己外出打工。感觉不对劲的母亲报案后,民警通过反复侦查、取证将嫌犯张达、宋敏以及第一名嫖客抓获。(据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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