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父竟让未成年女儿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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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4:17 扬子晚报 | |||||||||
张达和姘居女友宋敏为挣钱,竟让未满14周岁女儿去卖淫。昨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将嫌犯张达、宋敏批捕。 小丽1991年出生,1996年父母离婚,她判给父亲张达抚养。去年三四月份,小丽还未成年,一日,宋敏和张达商量让孩子去卖淫,张达听后没做任何反对而且还说:“我不管,爱咋地就咋地。”去年8月,宋敏给小丽介绍了一位嫖客,并以处女为卖点,要价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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