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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 特大“假五粮液案”判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7日记者获悉,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被列为2005年全国十大侵权案之一的“假五粮液案”作出终审判决,唐光烈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71.5万元。

  2001年8月初,被告人唐光烈冒充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主任,与美国大世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分期无息借款850万元协议,约定每月供应“五粮液”给该公司,
事后骗取35万元现金后隐匿。2001年至2004年期间,向他人销售假“五粮液”酒金额达167万余元,以不合格酒冒充“五粮液”进行销售,金额达41万余元。(蓝剑 黎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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