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令64债务人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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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7:02 深圳晚报 | |||||||||
法院再令64债务人还钱 “敦促令”勒令被公布名单者在15天内主动还债,或列出还款计划并提供担保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继去年10月10日公布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81位被执行人名单后,昨天深圳两级人民法院再出“敦促令”,向媒体披露了64位“拒执者”名
根据公布的名单,64位“拒执者”中欠债最多的是深圳米南实业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欠两家公司7389万余元,排在第二位的是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和两名自然人,他们欠银行4975万元,深圳市亿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欠款2135万余元,位列第三,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位居第四,其欠一投资公司2082万余元。 根据“敦促令”要求,64位被执行人若不能在“敦促令”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债务,或向法院书面提出还款计划并提供担保,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给予罚款、拘留等司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去年全市两级法院集中发布“敦促令”后,有效遏制了“拒执者”的嚣张气焰,增强了公众对执行工作的信心。通过法院的专项整治活动,去年共有480件执行案的债务人主动履行了债务,清偿金额共计5349.76万元,111名拒不执行的债务人被依法罚款、拘留,其中5名情节严重者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