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庆林: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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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7: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李薇薇) 省部级领导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结业式28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结业式并与学员们座谈。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开创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贾庆林指出,民族问题是一个关系祖国统一、边防巩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在我们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始终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民族和谐始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没有各民族的和谐发展,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没有各民族的和衷共济,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兴旺昌盛。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工作,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民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贾庆林指出,做好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快又好发展。要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事业特别是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要立足国家长治久安,正确对待各民族之间的差异,继续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抓好国务院颁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要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的有效办法,推动城市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贾庆林强调,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一定要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要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常抓不懈。要加强对民族问题的学习研究,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切实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为各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参加座谈。来自北京、辽宁、广东、云南、甘肃、新疆六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学员分别在座谈会上发言。 省部级领导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中共中央党校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民族工作的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