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卫生系统将开展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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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7:29 深圳晚报 | |||||||||
全市卫生系统将开展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动 敏感岗位实行干部轮换制 本报记者陈娜通讯员袁立新报道继奖金制度改革、医德医风建设后,我市卫生系统又将迎来一击“重拳”。市卫生局昨日召集全市各大医疗机构的“一把手”们开会,正式下
列入“黑名单”两年不得招投标 市卫生局在治理方案中要求,从2006年第二季度开始,全市各医疗机构要对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情节较重,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或者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市卫生局局长江捍平在部署治理工作时表示,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卫生单位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药剂、设备科主任要定期轮岗 据了解,为建立抵御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市卫生局正在酝酿建立相关制度,对医院院长以及药剂、设备、采购等敏感岗位施行干部轮换制度或任期制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以此防范职务腐败和犯罪。同时,研究规范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制定明确的诊疗项目临床路径,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制度和医德医风档案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