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合理收费可申请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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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2:32 海峡都市报 | |||||||||
N《新京报》供稿 本报讯 昨天,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表示,学校和校长如果确实认为应当收取的合理收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价格部门申请收费立项。
此前,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曾表示,我国教育收费政策的制定滞后于教育发展实践。例如,去年教育部直属的18所高校专项审计出8.68亿元乱收费,但这些资金中MBA、EMBA包括研究生班之类的学习形式的收费,是合理不合法的。她解释称,高校中的MBA、EMBA包括研究生班之类的学习形式收费标准没有来得及规定,因为没有文件所以就是乱收费。 | |||||||||